2023年12月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宿州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祁宦进行了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 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为更好的提高气象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该方案对于农业强市建设、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初,市气象局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10月初形成初稿,10月10日通过市气象学术专业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在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府公开网征求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11月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2月7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宿州市加强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和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支撑有力、服务智慧精细、工作机制顺畅”的乡村振兴智慧气象服务保障体系。智慧气象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助力“七个一”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其中主要任务有以下三项:
增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1.健全农村地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2.强化农村公共设施与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3.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风险转移能力。
提升智慧气象服务保障“皖粮”安全水平:4.加强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能力建设5.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能力6.增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推进“气象 ”赋能乡村产业振兴7.强化科技强农行动气象支撑8.打造特色农产品气候品牌9.大力发展乡村气象旅游新业态。
六、创新举措
一是合理规划建设内容。到 2025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支撑有力、服务智慧精细、工作机制顺畅”的乡村振兴智慧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体系更加完善,粮食生产全链条气象服务基本实现数字化。
二是注重示范建设。实施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依据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指南、标准,实现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全覆盖。结合“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依据高标准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指南指标,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站、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土壤墒情监测站、作物长势遥感监测站、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等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实现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全覆盖。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协调和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气象服务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智慧气象建设保障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活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要求有关部门要将智慧农业气象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议事日程,将智慧农业气象建设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将智慧农业气象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和督查检查重点事项。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宿州市气象局业务科
联系人:范孝玲
咨询服务电话:0557-23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