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承办机构 |
事项类别 |
1 |
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新成长劳动力“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政策咨询 |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第四条第十三项: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5.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雨露计划 ”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9号)。 6.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0号)。 |
产业指导科 |
依申请类 |